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典型案件
德宏州林业局举办林木种苗行政执法培训

6月9日,德宏州林业局在芒市举办全州林木种苗行政执法培训,各县市(区)林业局分管营林种苗副局长,州、县市(区)林业局营林、种苗、法规、林政资源、林检、科技等有关人员,州中心苗圃、州林科所、州局木康木材检查站、梁河囊宋木材检查站相关人员共计60人参加了培训。主要内容是,全面推进德宏州林木种苗依法行政工作,规范种苗行政执法行为,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德宏州林业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李发良主持培训,德宏州林业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於会荣作了题为:“规范行政行为、提高执法水平、促进特色林产业又好又快发展”的动员讲话。要求全体学员进一步提高林木种苗行政执法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进一步增强法治意识,切实提高林木种苗行政执法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进一步规范林木种苗生产经营秩序,推动林木种苗管理工作,促进全州林木种苗管理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
於副局长强调,林木种苗是林业最基本的生产资料,种苗的优劣直接影响到林木的生长量和林产品质量,直接影响到林木的产出效益。一粒种子可以

改变一个世界,大家一定要提高对林木种苗重要性认识,要加强种苗执法力度,要确保林木种苗质量,要以开展打击制售假劣林木种苗和保护植物新品种权专项行动为契机,认真贯彻实施《种子法》、《云南省林木种子条例》和《云南省林木种苗管理规定》,《德宏州特色林产业林木种苗繁育及种苗出圃造林质量暂行规定》,《核桃、油茶定点采穗、定点育苗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严格执行“四定三清楚”和“四证一签”等育苗规定和证签制度。对无证生产经营种苗、销售假种苗和质量不合格种苗、假冒良种和劣质种苗、无证无签林木种苗违法违规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决不姑息迁就。各级林木种苗管理部门要从源头把住种苗市场准入和质量关,保障造林种苗质量,确保全州2011年36万亩林产业项目和60万亩中低产林改造对合格林木种苗的需求,确保任务顺利完成。

培训班聘请了有关专家授课,并针对种苗行政执法的主体、依据和程序、行政执法监督、行政案件查处程序与证据实务、行政许可法和种苗法律法规要义及核桃、油茶定点采穗、定点育苗管理规定等内容进行了专题辅导。通过此次林木种苗行政执法培训,使学员们明确了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种苗行政执法工作的总体目标和工作重点,增强了全州林木种苗管理机构及相关人员的法制意识、责任意识和行政执法意识,规范了种苗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的程序和要求,提高了执法水平和办案能力,为林木种苗管理步入良种化、法制化轨道奠定了基础。

日期:2014年02月18日 10: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