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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江市三项措施确保核桃产业造林成效

为进一步提高全市今冬明春核桃造林种苗质量,避免核桃种苗浪费现象的发生,2013年10月以来,丽江市林业局认真研究制定有关措施,确保各县区核桃产业造林成活率。一是各县区成立核桃苗木发放领导小组。组长由分管种苗的林业局领导担任,成员由种苗、森防、产业等部门工作人员组成;二是明确核桃苗木责任。各县区种苗管理部门负责种苗质量检验和监督管理,森防部门负责苗木产地检疫。产业办负责苗木调运和种植;三是注重核桃苗木流程坏节。先由各县区产业部门负责打塘验收工作,确定打塘数量和质量以及造林地点,填写《苗木使用调拨单》,经林业局分管领导和产业办主任签字后交种苗管理部门,种苗管理部门根据《苗木使用调拨单》所需苗木品种、数量、质量、调运时间按时按质供苗,并经供苗方和调运方签字确认,同时要求森防部门做好产地检疫工作。在苗木调运过程中产业部门负责调运和苗木交接工作,并经调运方和造林方签字确认。最后各县区产业部门负责检查苗木是否已经全部定植完毕,发现浪费苗木的,要求造林方赔付苗木款。以上措施的实施,在全面落实了“谁供苗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谁验收谁负责”原则同时,初步实现了核桃种苗质量无空隙全程监管。

日期:2014年02月18日 11: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