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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可事项
林木种子质量分级(DB53/ 248-2008)

前 言

本标准全文强制。
为在商贸、育苗造林中评判种子质量,提供确定种子价格依据,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由云南省林业厅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云南省林木种苗工作总站、西南林学院。
本标准参加起草单位:昆明市林业种苗管理站、昭通市林木种苗站、曲靖市林木种苗站、玉溪市林木种苗站、文山州林木种苗站、红河州林木种苗站、楚雄州林木种苗站、大理州林木种苗站、丽江市林木种苗站、迪庆州林木种苗站、怒江州林木种苗站、保山市林木种苗站、临沧市林木种苗站、德宏州林木种苗站、西双版纳州林业局营林科、思茅市林业局营林科。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李基平、施彬、曾德贤、赵航文、马兴文、李福秀、李根前、刘永平、张宏、保华、谢丽珠、胡晓燕、徐云红、段军。

林木种子质量分级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云南主要造林绿化树种种子净度、发芽率、优良度和含水量等质量分级技术指标。
本标准适用于云南育苗、造林绿化及贸易的乔木、灌木种子划分质量等级。
2 分级要求
2.1 种子质量分为三级。
2.2 以种子净度、发芽率(或优良度)和含水量的指标划分质量等级。等级各相关技术指标不属于同一级时,以单项指标低的定等级。
2.3 林木种子质量分级见表1。

日期:2014年02月26日 14:42